必威betway入口家住哈尔滨市群力新城小区的郭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处位于二楼的房产,装修后一直没有居住。
2019年9月的一天下午,郭先生突然接到小区物业公司房管员打来的电话,称他在巡查时发现郭先生楼下水井房多处漏水,怀疑郭先生家的卫生间或厨房跑水了。
郭先生赶回家中,发现污水流满了整个屋子,已有半尺深,地板和地毯全部被泡无法使用。经检查,发现水是从厨房洗菜盆的下水道倒灌出来的,后经物业公司疏通楼外化粪池和下水主管道,反水的情况没有了。
“污水怎么能反到二楼来?”郭先生有些不解。物业人员告诉他,这栋楼的下水最底层就是二楼,下水道直接通往户外化粪池,一楼单独走管,只要反水首先就到二楼。
反水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及时疏通下水道的职责,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反水的管道产权属于郭先生个人或其整个单元住户共有,是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管道堵塞,应该找楼上住户赔偿,物业公司没有责任。
“一旦入住,阀门就要打开,谁又保证不再反水?要从根本上解决,得对管道和户外化粪池进行科学改造,或者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和管道疏通,避免堵塞。”
由于双方就责任问题各执一词,几经交涉未果,2020年2月,郭先生将物业公司起诉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地板、地毯损失3万元,并对水井、下水管道改造升级。
此次反水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如物业公司没有尽职尽责,就不会发现反水的问题,会造成更大损失。
物业公司会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此次发生反水,物业公司掏出了布类等堵塞物,是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堵塞反水,该现象具有偶发性及不可预见性,与物业公司是否及时疏通无因果关系。
据他了解,物业公司对下水道并非定期疏通,只是在每年年初用热碱水自上而下清洗一次,这样的清洗疏通显然不够。至于物业公司所说的堵塞物,反水当日疏通管道时,物业公司并没有向他和住户展示掏出的堵塞物。郭先生对物业公司在法庭上提供的管道堵塞物照片不予认可。
本案中,双方一致认可因公共主管道堵塞致使污水从原告家厨房下水道处反水。被告作为物业服务单位,对下水管道公共设施负有日常维护、养护管理,并维持相关管道畅通的义务,这里就包括对下水主管道底端进行清掏,对污水井、化粪池进行检查。
尽管物业公司提供了清掏记录表、工作照片、清理照片及堵塞物,但这些都是物业公司单方制作,自行拍摄、自行书写,疏通承包合同只有复印件,合同中没有对清掏时间及频率的约定内容。这些证据又没有相关证据佐证,因而没有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未尽到按时清掏疏通排水工作,具有过错,因下水主管道堵塞未能及时疏通与原告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具有赔偿责任。
被告物业公司认为,其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反水事件是有业主投掷较大的杂物导致下水道堵塞造成的。应将其楼上所有住户作为共同被告,不能遗漏责任主体。
法院审理认为,因跑水时间相隔太久,无法对其原因进行鉴定。鉴于堵塞的公共排水管道的用途是排放污水,业主向排水管道排放污水属于正常使用,被告主张是楼上住户排放杂物造成的管道堵塞,但被告在疏通管道时未保留相关证据,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楼上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管道堵塞,也就无法认定楼上住户有责任。
据此,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郭先生经济损失及鉴定费2.15万元。